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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大阪总领馆经济商务室主要职能
2003-06-06 10:06
  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派遣的国家经贸代表机构,主要从政策方面支援中国企业与日本关西地区企业开展经贸交流、投资合作及研修生派遣等。为此,进行信息沟通、咨询服务、牵线搭桥;解说外经贸法规政策、投资环境、市场信息以及协助国内团组、中资机构开展各种商务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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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辽宁投资者 于 2006-08-22 12:35:27 发表评论
您好:
本人现经营一国际知名品牌在中国大陆的代理,所生产的产品不知可否出口到日本?如果可以出口到日本需要履行哪些手续?我们公司的品牌进入日本后还能否合法销售?可否在日本本土注册与我们公司品牌相同的商标?
以上问题麻烦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的工作人员帮助解答,在此我们表示真挚的谢意!
我的电子邮箱是:china.sos@163.com

辽宁省抚顺市

马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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