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调整服务业外资法规遭遇外企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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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10 09:07 文章来源:日本经济新闻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据《日本经济新闻》讯,泰国将重新考虑更改对“外资公司”的定义规定。除非外资公司不被纳入新规定的受限范围内,或是泰国政府大幅放宽其服务业部门,否则,这项改变可能迫使许多跨国企业投资人降低泰国股票的持股比例。
据悉,泰商务部提交的“外国事业法”修正案中对外资的定义规定将由“以名义上的持股结构来判定公司究竟为本土还是外资”转变为“由会议中各委员的选票来认定是否为外资公司”。
泰国目前设定的外资相关法律,让许多跨国公司可以持有投票权较强的优先股,以便控制以泰国资金营运的服务业。泰国限制外资参与服务业比例在49%。此项变革,将会让泰国的法律与国际施行的现况接轨。该法案倘若通过,将降低外资对泰国的信任度以及将导致投资大幅流失,同时也将影响外资的投资欲。(驻大阪总领馆经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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