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务省出台新政策,对违反《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行为做出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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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6 08:44 文章来源:朝日新闻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为保护外国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利益,日本法务省近日出台新政策,对违反《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法务省出台的新政策将以下行为列为不正当行为:①禁止接收机构以“解决劳动力不足”为由募集研修企业;②禁止借用商工会等接收机构名义,从事非法中介业务;③接收机构不得以“防止失踪”为由,禁止研修生、实习生外出自由;④无论本人是否同意,禁止扣押研修生、实习生护照和存折;⑤禁止强迫研修生、实习生超时劳动等。违法上述规定的企业,将处罚其3年内不得接收新研修生。
此外,法务省还对外国派遣机构向研修生收取保证金一事做出规定,指出如发现派遣机构非法收取保证金,接受机构有权取消其对日派遣研修生资格。
目前,在日的外国研修、技能实习生约有16万人。根据日本《外国人研修生、技能实习制度》规定,商工会及中小企业团体等作为接收机构,将研修生派至企业从事研修、实习活动,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但在实际操作中,接收团体和接收企业存在着严重的违规行为。据法务省的调查显示,2006年被认定为有“不正当行为”的企业达229家,因接收企业的不正当行为导致研修生、实习生失踪人数达22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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